所謂的權力,就是無視遊戲規則的存在,這才是權力的價值所在。
法律是其中一門遊戲規則,「平等地談法律」只不過是權力中心的其中一個選擇。
如果有任何一個國家不能無視他們自己寫的法律時,他們還算是一個國家嗎?
假設有一條法律是「計算1+1時,答案必須是2,否則終生監禁」
當某人回答1+1=2時,他可能受到以下待遇:
A. 沒事發生
B. 監禁三個月
C. 終生監禁
D. 死刑 (或失蹤)
E. 抄家
F. 升官發財
G. 拿諾貝爾和平獎
F. 引發新法律成立:「1+1=2是犯法的」
......
當某人回答1+1=3(或是等於2以外的任何答案)時,他可能受到以下待遇:
A. 沒事發生
B. 監禁三個月
C. 終生監禁
D. 死刑 (或失蹤)
E. 抄家
F. 升官發財
G. 拿諾貝爾和平獎
F. 引發新法律成立:「1+1=3是合法的」
......
作為一名法學生有必要了解法律,或者更大有可能成為他們將來的生財工具。
不過,一般老百姓了解法律,對保護他們自己並沒有太大的幫助,特別是在真正有需要的時候。
法律不像科學理論,即使任何人都不遵守也不會推翻法律本身,只是價值和意義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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