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啦,既然你要求要意見的話本神就不廢話了。
首先!以前言而言覺得有些不妥當。
因為這種文章應該叫作「序」,而不是前言。
至於內容部份上不用太在意其他人的意見。
以一個序而言,先寫出主角(?)發生過的事再來進行故事內容是很基本的情形。
哼哼哼……當然,先行介紹惡魔之眼的破題法也是可用的寫作方式之一。
不過這麼一來就有一個小小的小小的狀況出現了。
那就是替這個序取的篇名。
篇名為「第一只惡魔之眼的誕生」,可是內容卻完全沒有解釋惡魔之眼。
的確若以作家的能力而言,有無說明時是否能讓讀者了解的情形都會不一樣。
很明顯的帝希爾你是屬於「不說明就難讓讀者理解」的類型。
哼哼哼……不用太介意,只要下次注意一點就行了。
以故事最後的解釋,菲特斯的確是那第一只惡魔之眼啦。
但,等一下,惡魔之眼是什麼?就這樣結束了嗎?
文章只有在最後提到惡魔之眼,前面卻幾乎都是在介紹主角(?)的經歷。
這簡直像是寫到最後才「啊,差點把惡魔之眼給忘了」這樣想道,然後寫出來了事。
這是網路連載,而不是一口氣就寫完許多篇章交發出來的文章的序。
若是以後者而言,序章可以這麼寫,然後在第一章的開頭,或者是故事中去介紹惡魔之眼為何。
但如果是前者的話……
除非帝希爾有著超凡的寫作速度,否則下次最好多加說明吧。
畢竟這也是替讀者們著想嘛~
然後要注意的就只剩下美美的排版問題。
全都擠在一起有時候會讓人很懶的看,而且看了也會很累。
哼哼哼……不過如果有進行適當的排版那就妥當啦。
差不多是這個樣子吧?隨便了。